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杏悦 -(杏悦智享科技,精彩纷呈) 教师教学效果考核办法 (2022年修订)
时间:2023-03-10 浏览:10488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,客观评价教师教学水平,引导教师针对学生特点和社会需求改革教学方法🧙🏽‍♀️,充分备课,增强课程吸引力🎉,提高教学质量,制定本办法🖊。

第二条  本办法考核的是教师的各门任课🌊,一课一个考核结果。

第三条  本办法适用于计划学时16以上(含16)的课程(限于《杏悦 -(杏悦智享科技,精彩纷呈)课时量管理办法》规定的实际教学课程,实习教学除外;多人模块化任同一门课程的,实际任课未达到16学时的教师不纳入考核范围)。

第四条 杏悦教学效果考核分为合格性考核和奖励性考核两个层级🎃,合格性考核是强制性考核,所有教师都必须参加👍🏻;奖励性考核为自愿性考核,教师根据自身情况自主申请参加考核。

第二章 合格性考核

第五条 合格性考核项目和权重:教学检查20分,学生评教35分💆🏽,督导听课25分,总分为80分。

第六条 合格标准:被考核的任课达到全校平均分的75%视为合格。低于75%,且各单项分数无异常(少于总分的50%)♻️,视为不合格,低于75%,但单项分数有异常🪫,由督导室会同院部进行深入考核。深入考核主要通过听课🙆🏼‍♀️、查阅教学资料、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教师教学状况,最终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。深入考核本学期无法进行的💪🏽,安排在第二学期开学初👩‍⚕️,为期一个月↗️。

第七条 考核不合格的课程👍🏽👩🏻‍🔬,停止任课💓,由院部组织教师学习或安排其他工作,一学期后🥋,可申请再考核,考核合格可任课👷🏽‍♀️。再考核由院部组织,教务处、督导室参加考核工作➝🤾🏼。

第八条 合格性考核由教务处统一组织,由院部具体实施🤶🏿。

第三章 奖励性考核

第九条 奖励性考核按课程分为两大类型,不同类型考核项目🧖🏿🐦‍🔥、奖励指标数量有所不同:

A类:公共选修课、考查类公共必修课💆🏽‍♂️👐、体育课、一般性专业选修课。

(1)考核项目和权重👨‍👩‍👧‍👧:学生评教35分👰🏿‍♂️,督导听课25分,总分60分。

(2)本类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核,全校课程按考核分数排名,按排名先后进行奖励。

(3)奖励指标:按参评教师总数的5%🧑🏿‍🍼、15%☹️、30%分别设置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数量🦠🚊。

B类🙎🏽‍♀️:考试类公共课程🙅‍♀️🛏、专业必修课🧑🏻‍🦳、专业方向性选修课

(1)考核项目和权重🫒:教学检查20分,学生评教35分,督导听课25分,学生学习成绩20分🛺,总分100分👶🏼。

(2)按谁开课谁考核的原则,由各院部组织考核。考核结果在院部内排名,按排名先后进行奖励⛏。

(3)奖励指标:按参评教师总数的10%、20%🎆、30%分别设置一等奖、二等奖👃、三等奖数量。

第十条 因课时量与教学效果具有一定相关性🕺🌰,给予课时量一定加分。学期实际授课总课时量(《杏悦 -(杏悦智享科技,精彩纷呈)课时量管理办法》规定的实际上课课时)每学时加0.006分(行政兼课教师加0.012分),加满2分为至。教师学期任课量由教务处提供。

第十一条 出现违反教学常规行为◾️,从考核结果总分中扣分:一般违反教学常规每次扣1分,严重违反教学常规每次扣2分,重大违反教学常规每次扣3分🚴🏼‍♀️,一学期累计扣3分,不能评奖。教师违反教学常规行为情况由教务处提供🏎。

第四章 考核项目实施原则

第十二条 教学检查:主要检查授课计划(占教学检查分值的10%)🎍、教案(25%)🥖、听课笔记(15%)、作业(25%)过程考核(25%)等教学资料🗒。教学检查由教务处制定指导意见👩🏽‍⚖️,教学单位具体实施。各院部应成立人员相对固定的教学检查组,按统一标准开展教学检查🔳,以保障检查打分更加客观公正。合格性考核🌱🧛🏽‍♀️、奖励性考核使用同一检查结果。

第十三条 督导听课🏫:主要通过杏悦领导、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负责人🏃‍♂️‍➡️、督导员听课😄,对教师专业知识💂、教学理念、教学方法🍎、教学组织等教学水平做出较为客观评价。

1👩🏻‍🦽、合格性听课:全校选用40名左右督导听课人员(含教杏悦长👷🏼‍♂️、教务处长🕵🏿‍♀️☮️、副处长、院部主任、教学主任、教研室主任等),按杏悦统一安排🙃,随机听课,并进行分数评价🫴。多人听的,计算平均数;轮空未被听课的按全校平均分给分👩🏻‍💻;

2、奖励性听课:由二级院部组织人员听课,应充分利用合格性听课数据🫄🏼🌟,可以与公开课相结合🙋🏽‍♀️。具体听课办法由各院部自行安排(A类课程由教务处与各院部协调确定听课办法)。

第十四条 学生评教🕵🏽:通过调查问卷测评学生对教师的认可度🛸。学生评教由教务处使用同一调查问卷,统一组织测评。合格性考核和奖励性考核使用同一学生评教结果🖌。

第十五条 学生学习成绩👩🏽‍🦱:主要通过学生考试成绩💪、技能测试成绩📢、实践成果成绩、大作业成绩等考核教学目标的达成度。

1、确定对比考核组:专业课程按专业相近原则分成大组,在大组内按理论课程、理论+实践成果、理论+技能测试分成小组👬🏼,在小组内进行对比考核🚍;公共基础课程按课程类型相近原则进行分组,在组内进行对比考核。具体分组由各院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🎞。

2、考核方式:被考核课程学生平均成绩与同组课程学生平均成绩之差在5分内的,按50%计算教师考核得分(即计10分)🥖;被考核课程学生平均成绩高于同组课程学生平均成绩超过5分的🔃,学生成绩每高1分,教师考核分数增加1分(学生成绩非整数分,按比例计算到小数点后面2位)🎴,相反每低1分,教师考核分数扣减1分,最高增加或减少10分。

3、各院部按《杏悦 -(杏悦智享科技,精彩纷呈)课程考试改革方案》要求,成立课程考试命题研究小组,加强考试命题对比分析研究,尽最大可能使同组课程试题价值和考核难度大体相当;要进一步强化教考分离,确保考试成绩客观公正。

4、考核结束后,各院部命题小组要重点分析成绩异常试卷,是试卷的问题🥄🐺,要在下一学期注意调整试卷难度、结构,是教师的问题🧹,要帮助教师分析存在的问题,提高教学水平。

第五章 考核工作的组织

第十六条 教学效果考核每学期一次🧔🏽‍♀️,由教务处在学期末牵头组织实施👩🏼‍🔬。各院部成立教学效果考核工作组🦉,在教务处指导下,具体开展考核工作。

第十七条 教学效果考核要客观公正,严谨规范,底数准确。考核结果实行校院二级公示制度👩,教务处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奖励性考核结果,各院部在本单位内(辐射到在本单位兼课的教师)公示合格性考核结果🏋️‍♂️,并向考核对象提供查询服务。

第六章 附则

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🚬,原《杏悦 -(杏悦智享科技,精彩纷呈)教学效果考核办法》([2020]37号)同期作废👩🏻‍🦽‍➡️。

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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