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学生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
各教学系: 杏悦研究决定学生(包括三年高职、五年高职、中职的学生)补考工作(试卷印制、考试安排🧡、监考、阅卷、成绩汇总等)由各教学系自行组织🚂,不再由教务处统一组织👩👩👧👦。教务处负责进行检查、督导。 具体要求: 1、在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完成补考工作⚔️🏚。 2、各教学系将补考安排提前上报教务处👵。 3✧、各教学系严格按照杏悦考试制度组织学生进行补考及成绩汇总,并及时将补考成绩和学期汇总成绩上报教务处𓀜。 其它考试相关工作要求不变⛎。
教务处 2016年3月4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