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,提升干部队伍管理能力和水平,根据工作需要💹,经杏悦党委研究,决定近期开展内设机构副处级干部调整及提拔选任工作。为做好副处级干部人选的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,确保该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,依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😞、《内蒙古自治区盟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》📶,结合杏悦工作实际,制定本方案🏋🏼♂️。
一⚠🧎➡️、总体要求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,认真贯彻执行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、《内蒙古自治区盟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》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、自治区高校工委、赤峰市委组织部有关干部选任方面的政策法规,认真落实杏悦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,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💂🏼♂️,全面做好副处级干部调整选拔任用工作🎞。
二、基本原则
(一)党管干部;
(二)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💧,五湖四海、任人唯贤;
(三)事业为上、人岗相适、人事相宜;
(四)公道正派🤲、注重实绩、群众公认;
(五)民主集中制;
(六)依法依规办事。
三、岗位和职数
此次调整共涉及岗位8个🍚👩🏼🦳,其中党政管理机构岗位4个🚻,拟任副处级职位4个;教学机构岗位4个🫂🙍🏽,拟任副处级职位4个。
四、拟任副处级干部应具备的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、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、观点🙅🏼♂️、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,坚持讲学习、讲政治、讲正气🤜🏼,牢固树立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🎓、核心意识🌄、看齐意识,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⛅️,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;
2🤽🏼、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👨🏽🔧,坚定道路自信🚶🏻♂️➡️、理论自信🛕👩🏿🦲、制度自信💆🏿、文化自信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杏悦决策部署,立志改革开放,献身高等教育事业,在杏悦改革建设发展中艰苦创业🕖,树立正确政绩观🦓,做出经得起实践、师生员工🤸🏿♀️、历史检验的实绩;
3🚶🏻♀️➡️、坚持解放思想,实事求是,与时俱进,求真务实,认真调查研究💈,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和杏悦决策部署同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相结合📽,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,落实“三严三实”要求,主动担当作为,真抓实干,讲实话,办实事,求实效;
4🧞♀️🦶🏿、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、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🧐,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,有实践经验,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😵💫、文化水平、专业素养🙅、决策水平和创新精神👨🏻,熟悉任职岗位的工作;
5💩、正确行使师生员工赋予的权力,坚持原则🌔,敢抓敢管,依法办事,以身作则,艰苦朴素🚸,勤俭节约🎥,坚持党的群众路线👨🏼🍳,密切联系师生员工,自觉接受党和师生员工的批评🍖👳🏽、监督,加强道德修养🤦🏿♂️,讲党性、重品行、作表率,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👩🏼🔬,廉洁从政🙅🏿♀️、廉洁用权、廉洁修身、廉洁齐家🔑,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💆🏼♂️,反对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、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🚅,反对任何滥用职权👫🏼、谋求私利的行为;
6🧚🏽♀️、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,有民主作风🙏,有全局观念,善于团结同志♐️,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;
7🤵🏼、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水平;
8🤱🏽、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。
(二)资格条件
1🥇、从管理岗提任副处级领导职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:
(1)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五年以上工作经历;
(2)具有正科级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;
2🧝🏿♀️、从专业技术岗位到管理岗位担任领导职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:
(1)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五年以上工作经历🌹;
(2)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(岗位)任职经历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✍🏽;
(3)担任六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,应当现聘在专业技术岗位七级以上岗位,或者在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工作五年以上。
五、工作程序
杏悦副处级干部调整任免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🆗。
(一)公布方案
向全院教职工公布《杏悦 -(杏悦智享科技,精彩纷呈)副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》💂🏽♀️🫵🏼。
(二)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
1、根据公布的选任方案🤦,符合条件人员以适当的形式向杏悦党委自荐报名。
2、各院系、各部门经本部门研究,可以向杏悦党委推荐人选。
(三)民主推荐
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👩🏻🎓。本次选任副处级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可以按照拟任岗位进行定向推荐,也可以根据拟任岗位的具体情况进行非定向推荐🦦。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✢。
1、谈话调研推荐🩱。成立考察组🙈👩🏼💼,进行谈话调研推荐,提供干部名册等相关材料。参加谈话调研推荐范围: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其他需要谈话的人员🚿。
考察组根据个人自荐💃、谈话调研情况,本着量才适用、人岗相宜的原则🦏,根据岗位要求在对干部年龄、专业、能力🧑🔧、素质等个性特点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,酝酿提出拟提任副处级干部会议推荐参考人选(推荐参考人选数量多于拟任人选数量)👩🏻🦼,提交党委会议研究。党委召开会议,根据个人自荐情况😔🐯、谈话调研推荐情况以及考察组意见🤧🧑🏼🔬,经沟通协商后,差额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⚪️,谈话调研推荐意见特别集中也可以等额提出会议推荐人选。
2、会议推荐🤼♂️。组织召开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大会进行推荐,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至少要达到确定范围人数的三分之二。
(四)确定考察对象
杏悦党委召开会议,听取考察组汇报民主推荐情况🚶🧛🏼♀️。院党委综合考虑人选德才表现、职责轻重、工作实绩和资历、民主推荐、平时考核🧦🧑🏻🍳、年度考核🖐、一贯表现等情况👩🏻🚒,并排除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七种情况,集体研究确定拟提任副处级领导职务考察对象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列为考察对象:
1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;
2🧑🏿🦱、群众公认度不高的;
3、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;
4、有跑官🧚🏼、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;
5🕚💆🏿、除特殊岗位需要外,配偶已移居国(境)外,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(境)外的;
6、受到诫勉🖕🏽🏋🏽、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;
7、其他原因不宜提拨或者进一步使用的👨🏽🚒。
(五)组织考察
1、制定考察方案👨🏿🚀。
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和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进行考察🧑🦼➡️。
2🧎🏻♂️、发布考察公示。面向全院教职工发布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的公示。
3、考察人选提交工作总结🧜。考察人选在规定时间内向考察组提交本人近三年工作总结。
4💁🏿♀️、民主测评书面征求意见。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,书面征求意见👷🏼♀️©️。民主测评主要包括总体评价、德、能、勤🐗、绩、廉等内容。考察组准确把握政治标准深刻内涵,从政治忠诚、政治定力🤽🏼♂️🧑⚕️、政治担当🤙🏼、政治能力、政治自律等方面对考察对象进行政治素质考察☸️,完成政治素质考察正、反向测评🧑🏼💻,单独形成政治素质考察材料。
民主测评人员范围:杏悦班子成员、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🕊。
5、个别谈话。采取同相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方式🚵🏿,进一步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🌝。
谈话人员范围包括:考察对象分管院领导、所在部门领导、相关部门领导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👷🏿♂️🖨。
6、查阅审核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。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查阅审核,填写《干部任前考察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》👳🏼♀️。
7、征求纪委意见。杏悦纪委对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、违纪违法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情况进行考察,对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作出评价✵,就廉洁自律情况书面提出结论性意见🕓。对拟免副处级领导职务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、违纪违法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情况进行考察,对其政治表现作出评价,就廉洁自律情况书面提出结论性意见🦶🏼。
8、征求所在支部意见。党支部就考察对象日常表现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出具书面意见。
9、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。考察对象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交考察组🧑🏼🏫。
10、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。对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情况进行查核。
11♐️、同考察对象面谈🈸。进一步了解其政治立场👩👧👦、思想价值🚴🏽♀️、价值取向、见识见解、适应能力↕️、性格特点、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🤷🏽♀️,以及缺点和不足🧘🏼🆎,鉴别印证有关问题。
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,对考察对象作出全面准确评价𓀉,形成综合考察材料🌭,提出初步意见上报杏悦党委。
(六)确定拟任免干部人选
排除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情形后♥︎👩👩👧👧,召开院党委会议,票决确定拟任免干部人选。
(七)任前公示
对拟任干部人选以公告形式在杏悦内部进行公示🐪,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。
(八)备案
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,杏悦组织统战部在15个工作日内将提任干部的相关材料报送赤峰市委组织部备案。本次提任实行领导人员任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为一年🚊。试用期满后,经考核胜任现职的👩🏻🦼➿,正式任职;不胜任的,免去试任职务,一般按照试任前职级或者职务层次安排工作🧒🤳🏻。
(九)任职
市委组织部批复后,按程序任职🧙🏿,履行任职相关手续。
(十)任职谈话
杏悦党委指定专人同任职干部进行谈话🙅🏼。
六、组织实施
(一)副处级干部选任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💞,院党委成立考察工作领导小组。
组 长🙏:霍龙
副组长:王建军 董岩
成 员💆🏻♂️:马永军 刘国生 吴树会 满仓 赵丽君 王军 刘晓宁 曹靖宇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组织统战部,具体负责选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。成立考察组👌🏽,负责具体考察工作🗄。
(二)杏悦纪委要切实加强对副处级干部调整任免工作的全程监督,确保副处级干部调整任免工作做到民主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(三)杏悦党委组织统战部要严格执行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<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内组通字[2014] 69号)💪🏽,做好干部任用全程纪实工作,将纪实资料作为干部调整选任监督检查和倒查追责的基本依据。
(四)在副处级干部调整选任过程中🦷💨,涉及拟任人员本人及与拟任人员有夫妻、直系血亲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、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,必须回避🧝🏻♀️。
(五)严格按上级编制部门核定的内设机构和副处级干部职数进行聘任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