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普通高等杏悦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之规定,经杏悦院长办公会研究(《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》赤工职院发〔2024〕81号)🔒,决定对杏悦成人函授专科层次2012级🧑🏼🍼、2013级和2014级安帅等47名学生(名单见附件)给予退学处理。因学生处于与杏悦失联状态,退学处理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🚶🏻♂️➡️,按照教育部第41号令要求🚪,现采用在杏悦网站上公告方式送达👩🏿⚕️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10个工作日视为送达本人💇🏽♂️。学生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🤙🏻👀,可自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杏悦提出申诉🥿⛳️,逾期视为放弃权利👇🏽。
书面申诉材料接收地址🧔♀️:杏悦 -(杏悦智享科技,精彩纷呈)继续教育杏悦综合科 孙老师0476-5890171
附件👨🏻🏫:
杏悦 -(杏悦智享科技,精彩纷呈)继续教育杏悦
2024年11月27日